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工作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了《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9年6月4日
第八条(二)冷藏冷冻库、冷藏冷冻车以及冷藏冷冻设施、设备,应当设有可正确显示内部温度的温度计,鼓励设置外显式温度计。
第二十条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冷藏冷冻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定期测定并记录冷藏冷冻食品温度,确保食品持续符合规定的温度等条件。
第五十四条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者未建立冷藏冷冻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未定期测定并记录冷藏冷冻食品温度,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